第(1/3)页 秦凝不声不响的回家和秦阿南吃饭,根本没有提这件事。 但秦凝可不是随便帮人的,尤其是还给盛刚送锦旗,她更不是随便送的。 盛刚这个人的工作态度,可比鲁兆辉差远了,这个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样米养百样人,各行各业都有敬业的和混日子的,警察也不例外。 盛刚今天倒是因为有了证据,把那个耍猴的给抓走了,但接下来,他是不是会尽心尽责的把这个事情查到底,那可就不知道了。 所以,秦凝让毛玲娣敲锣打鼓的给他送个锦旗去,这样一来,表面上看,是给他长了面子了,但同时,这个事情闹大了,盛刚就不好随便把事情糊弄过去了。 耍猴的是个惯偷,钱转移的十分顺溜,不查的彻底,万一又给他糊弄过关,以后就有得麻烦了,还得盛刚抓的紧一点,把这个耍猴的所有罪行问出来,那让他坐个十年八年牢的,才算完事呢。 要不是这都在她的计划之中,花钱给盛刚送锦旗?!美不死他! 一夜无话。 第二天,秦凝又是起了个大早,四点半就已经在厨房忙碌了,她把吃食和会用到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就去叫秦阿南。 “姆妈,灶上留了一盘子紫菜包饭给你的,你等会儿起来吃啊,我要走了。” “嗯,好,囡啊,晚上的晚饭怎么办呢?你们赶得回来吗?” “不知道呢,要是过了六点还没回,你只管先吃,要不然你饿呢。” “好,路上小心些。对你屹峰哥哥好点,不要连名带姓的喊他,舅公听见了也不高兴的。” “知道了。” 秦凝嘴巴上应着,肚子里一个劲的喊:“还有两天还有两天,忍着!” 从前进大队去到苏州,还有两百里路呢,几乎跟到沪上差不多,所以之前秦凝和成屹峰说好的时间就是早上六点在梅陈公社供销社门口等。 梅陈公社是离前进大队比较近的一个地方,往昭文县城和苏州什么的,都是必经之路。 秦凝骑着自行车到梅陈公社供销社的时候,供销社还没开门呢。 秦凝找了个背静的地方,把自行车收在了空间,拿出老怀表来看了看,才五点四十分。 无事可干,秦凝手里拎着个放食物的篮子,在梅陈公社供销社附近走来走去的闲逛,顺便的看起了大路两边卖东西的小摊。 这梅陈公社,算是方圆五十里内比较热闹的一个公社,因为这地方交通便利。 所以相对的,趁着早上没有人管,悄悄的来这地方摆个摊卖一点土产的人,要比别的公社多一些。 以前秦凝第一次上县城的时候,还在这儿卖过菜呢! 这种小摊卖的时间很短,只在早上五点到六点半左右,供销社的门一开,这些小摊就要马上收了,要不然,供销社的人出来看见,逮着了谁,谁就有得苦头吃了。 秦凝低着头,随便的看着,忽然,就看见有个摊子摆了一个大鱼篓子,大鱼篓子的最上端,还用稻草绑了只螃蟹。 螃蟹长着乌青的壳,个头足有秦凝的拳头大,正在稻草里头“嘶嘶”的吐泡泡,其中一只脚从稻草里头挣扎出来,又大又长,上头的毛是金色的,看起来壮实的可以啊。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