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徐行一个瞬步移动到了杨总管的身后,不过,他并没有放出武灵,也没有发动攻击,只是靠着杨总管的耳边,轻声说道。 “当真?” 总管转过身,他瞪大了双眼,情绪逐渐达到了极致兴奋,甚至差一点点,就会有一种发疯的前兆,不过,这毕竟是在类似于公共场合的地方,还是不好太过于招摇的,他很快又冷静了下来,平复了情绪之后,他也靠着徐行的耳朵,轻声说道。 “大言不言谢,如果杨某真的能够恢复男人之本,必然万金回报徐城主的再造之恩。” 徐行微微一笑,不紧不慢的说道。 “杨总管不必客气,这只是徐行的见面礼罢了,哦,对了,事不宜迟,还是快点宣读越王的诏令吧。” “哎呦,什么诏令不诏令的,形式主义,一个过场罢了,咱们兄弟俩的关系,还用那些个过场吗,徐城主,我直接把诏令拿给你,你往怀里一放,只要别扔了,什么都好说,在吴越两城之中,就是属我和越王的关系最亲近,有什么事,徐城主尽管吩咐,上刀山下火海,杨某万死不辞。” 俗话说,人逢见面,三分喜,礼字当先,七分敬,很多人都固执的认为,送礼巴结人是一种无耻,无原则的行为,事实上,就连亲人之间,都离不开茶米油盐酱醋,小时候家族聚餐,只是单纯的和堂兄弟,表兄弟玩耍。 毕竟平日里也都见不到,一年下来,也不过几次机会,当然就会非常的开心,毕竟,大人是没有时间陪着小孩子,去做一些,在他们看来毫无意义的事的,这个时候,能有几个同龄人,就算有差距,也不过三五岁,六七岁的年纪差,完全不影响小伙伴们的童年的快乐。 可惜,快乐并不是永恒的,正如同天地万物都一直在不断变化一样,快乐消失了,或者说,转变成了另一种情绪。 那是一种,让人极度排斥,却又总是携带在身上的情绪,或者说,是一种本能,长大之后,玩泥巴,踩水坑这些在大人们看起来是胡闹,在小孩子们心里觉得是无比快乐的事,都彻头彻尾的消失了,消失在了那些年美好的岁月里面。 取而代之的,首先是攀比,从自身的相貌,身材开始,到家庭背景,工作环境,学历高低,是否有恋人,恋人是否愿意结婚,结婚之后的财政大权归属于谁,是自己,还是另一半,似乎这些比较敏感的话题,都成了人们拿来攀比的条件。 虽然无法否认,这个世界上,就是生来运气好,生来就是含着金汤匙,甚至是钻石汤匙出生的富二代,三代,四代,当然,这取决于他的长辈,是否是同时代之中的佼佼者。 在秦朝,有一个农民,他生来就自比英雄,曾经说过,“燕雀安知鸿鹄之志”这种听起来,就非常欠揍的狂话,毕竟,翻译成人话,就是你这种垃圾,怎么有资格知道我在想什么呢,尽管这句话很狂,很欠揍,但是他的另外一句话,却愚蠢的,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朋友。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事实上,这句话,真的会让人怀疑他的大脑有没有发育完全,是不是某一个神经打错线了,才会说出这种莫名其妙的话。 “王侯将相有源种,名就功成无少年。” 这是徐行的价值观,毕竟,纵然是刘季和朱重八,也绝对不是常人可以比拟的,他们是天选之人,是王侯将相的源种,是名就功成之后,消失不见的少年郎,什么是少年郎,或许,是一颗赤子之心,或许,是想要生存下去的本能,或许,是对身边的,那些信任自己的人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感。 但是,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必然会成为源种的人,虽然无法用科学技术的理论去解释,冥冥之中,莫非有天意?不知道,也不敢知道。 “事不宜迟,徐城主,我们走吧。” 杨总管指了指不远处的马车,徐行看了看马车,暗自道。 “这个阉人的待遇也太好了吧,居然坐四匹马的马车,还是带顶盖的。” 杨总管的马车虽然不是最尊贵的,但是在贵族阶级之中,也算是稳居前五了,至少就越城的情况来看,除了越王和仁山以外,就没有比杨总管的马车更尊贵的。 按照传统的礼仪制度来说,天子乘坐六匹马的马车,诸侯五匹,卿四匹,大夫三匹,士二匹,普通人一匹,因为现在的情况,是九州没有天下之共主,所以也就没有所谓的天子,越王虽然只是比较弱小的诸侯王,但是再弱小,也是有名正言顺的传承的,所以乘坐五匹马的马车,基本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仁山一不是天子,二不是诸侯,但他是越城的实际掌控者,即便如此,他也只是乘坐四匹马的马车,低于越王,和杨总管同级。 “杨总管,别着急啊,老项还没有来接旨呢。” 徐行微微一笑,仔细想来,他是被项公带来越城的,当然要和他一起去参加宴会啊,不过,这其中的原因,倒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第(2/3)页